高级职称评审——机械设计与制造和电气两个专业申报条件

2019-03-14 09:41:03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机械设计与制造和电气两个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只有学历不行)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并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 4、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学历,毕业后5年并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 5、取得专科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并担任中级职称满8年三个条件同时具备; 四、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从2017年1月1日起,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在政府部门就职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一律不得申报; 2、在中央企业工作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部委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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