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评审——代表作要求
2019-03-12 13:59:39
申报人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答辩代表作(论文、专利、工程方案、技术报告或工作总结)应是对本人工作成果的阐述或自身业务经验的总结、
提炼,同时也是向专家展示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重点材料。为使专家更准确、全面的了解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做出客观、公正的评
价,申报人在撰写代表作时应注意以下基本要求与编写规范:
一、代表作的基本要求:
1、独立撰写
申报人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答辩代表作,也可以使用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答辩代表作,但必须
是由申报人本人独立撰写,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合作撰写的第一作者也不可以,更不能抄袭、拼凑,甚至请他人代笔。答辩代表作要论
述完整、独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
2、专业一致
申报人提交答辩代表作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工作岗位的专业性质相一致。
3、内容以阐述个人工作成果为主题
申报人提交的答辩代表作必须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答辩代表作的内容必须是申报人亲身实践或亲
自完成的业务工作或技术项目,重点阐述本人在其中发现、解决疑难问题或重点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以技术工作为主的申报人要通过论文
表述自己在某项技术工作中的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方法、创新点和贡献。
4、时限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答辩代表作要反映出本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成果,因此答辩代表作必须是申报人在取得现有职称以
后撰写的。
5、代表作一旦提交不得反复更改,且须与现场提交的纸质版完全一致。
二、代表作的编写要求:
1、论文的编写要求
①、论文正文字数在 4000 字左右,摘要字数在 400 至 500 字之间;
②、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
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③、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2、其他形式代表作的编写要求
不少于3000字(除技术管理类以外,应附图表2~4个),且不多于6000字;应内容完备、论述通顺、表达准确、
文字简练、重点突出、数据真实、结论可信,体现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
代表作须用A4规格的纸双面打印,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
装订。
三、论文的编写格式(关于申报论文的样式及字体、字号要求,请参考附件)
论文应包含:
1、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
2、摘要;
3、关键词;
4、目录;
5、绪论(说明研究背景、
动机、意义和目的);
6、论文主体;
7、结论及建议;
8、参考文献(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
9、附录部分(包括正文部分没有使用、只
使用了部分的与论文有关的重要数据和资料。诸如各类统计表、较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机打印输出件、术语符号的说明等,都可作为说明论文
的有用信息置于附录中);
10、封底。
四、其他形式代表作的编写格式:
1、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请参见申报中级职称代表作的封面);
2、代表作说明(说明提交代表作的背景、
动机、意义和目的);
3、目录;
4、正文;
5、页码;
6、资料引用与参考文献的要求参考论文的编写要求。